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三月二十二日

第 81 日

「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」(太5:4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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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國南部有一位弟兄,他有一塊在半山的稻田。當干旱的日子,他利用腳踏的抽水車,將灌溉的水抽上他的田里。他的鄰居也有兩塊稻田,在他那塊田的下面。某夜,那鄰居將他的田堤開了一個破口,把他田里的水全部流到自己的稻田中。翌日,那位弟兄發現了這事,就把田堤的破口修好,然后抽進更多的水到田里,但他的鄰居又再重施故技,如此行了三、四次。因此,那位弟兄就請教弟兄們,他說:「我已經盡量忍耐了,也沒有實行報复。」又說:「不過,我這樣做,對嗎?」當他們為這事同心合意禱告之后,其中一位弟兄說:「如果我們只盡力去做「對的」事,那我們真是一些非常可怜的基督徒,我們應做一些比「對更進一步的事」。」那位吃了虧的弟兄大受感動,第二天早上,他把鄰居的兩塊田先抽滿了水,到了下午,才為他自己的田抽水。從此以后,他的田就一直有水了。他的鄰居對他的行為甚感惊奇,并開始查詢原委。后來他也得著基督了。 「對」或「不對」是外邦人和稅吏生活的原則(太5:46-47),我們卻不是這樣。「模成基督」才是管理我們生活的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