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三月三十一日

第 90 日

「從前所寫的圣經,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。」(羅15: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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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不單建立在訓律上,也建立在具體的榜樣上。神教導人的方法之一,乃是借著史實。圣經中歷史的記載,告訴我們人類如何認識和遵行祂的旨意。我們因著留意古圣的生活,就不但可以發現神對我們的旨意,更學習了應如何去完成它。神的手在生活中給他們帶領,并在此表達了對他們的愿望,祂也要我們注意這些事物,好叫我們借此更清楚明白祂在我們身上所策划的工作。 我們是否需要很清楚的去教導一個小孩子去做每一件事呢?是否每一項生活細節,都必須個別的加以准許或禁止呢?難道小孩子不能單從觀察父母親的行動生活而多獲訓益嗎?我們從觀察所學的,比從聆听所學的是更快更多。并且經由前者所產生的印象,在我們里面也顯得更為深刻,因為訓律無疑是抽象的,而榜樣即將真理的運行方法,很具體的表達出來。在原則上,神的工作方法在今時代与在圣經的日子仍然是一樣的。祂在新約和舊約里,給了我們許多史實,好叫我們因著圣經上的忍耐和安慰,一同可以得著盼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