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五月二十九日

第 149 日

「我們未曾虧負誰,未曾敗坏誰,未曾占誰的便宜。」(林后7: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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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仆人應該愿意給別人占便宜,但決不可占別人的便宜。若自稱信靠神,卻表演一個窮人的角色,顯露自己的需要,引起別人的同情,這是一件多么羞恥的事!凡真正看見神的榮耀,和自己作神仆人榮耀之地位的,這人就能綽綽有余的,不但不需依賴別人,甚至還能慷慨樂施。我們接受弟兄們短暫的款待,這是沒有問題的。但我們卻要嚴厲的謹防自己在日常瑣事上隨便放肆,例如:一夜的住宿,一餐的便飯,使用別人的燈燭、煤塊或家庭用具,甚或一份日報等。沒有一件事能比貪取小便宜更容易顯出一個人品格的低劣。我是一個求施舍的乞丐呢?還是一位又真又活之神的仆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