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五月三十一日

第 151 日

「知道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坏的金銀等物,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如同無瑕無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。」(彼前1:18-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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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在神面前樹起了三方面的難題。先是它借著背逆,進入了這世界,构成了神和人之間的隔离,由于這重攔阻,神就不能与人類有交通了。因此,神首先說:「他們都在罪惡之下」(羅3:9)。第二方面,因著罪在人里面构成了一個障礙,使人不能与神有交通,于是在人里面就引起了犯罪的感覺。在此,人受醒覺了的良心之推動,就能對自己說:「我得罪了天」(路15:18)。不止這樣,由于罪在我們心里給撒但預備了控告我們的地位,因而第三方面,那控告我們弟兄的(啟11:10),如今便可以實在的說:「你犯罪了!」 然而,主耶穌為要救贖我們,并把我們帶回神的旨意中,祂就必需在關乎罪,犯罪,并撒但的控告這三方面,進行一些工作。祂為多人流出的寶血,已經完全應付了這些難題,這就是說,寶血滿足了神,遮蓋了我們的罪,并且徹底擊敗了我們的大控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