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七月四日
第 185 日
「你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。」(路6:3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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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的仆人除了應該學習接受,還應學習給出。我記得有一次,我決定星期五要搭船往閩江上游一個地方去傳道,那時我手頭僅有十五元,我必須為旅費仰望神。我一直禱告,但錢仍沒有來。星期五早上我再禱告,不但錢沒有來,里面反覺得我應該送五元給一位同工。我想起主曾說過「你要給人,就有給你的。」我向來不是愛錢的人,但那天我真是愛惜金錢,覺得很難給出去。我又禱告說:「主阿,若你真要我給出去五元,我愿意。」但里面并不愿意。這是我一生第一次因錢財而流淚。到底我順服了神,把五塊錢給了那位同工。給了錢之后,我充滿屬天的喜樂。
我預備星期五晚動身。我對神說:「原有十五元已經不夠,而你叫我給出五元,豈不是更不夠了么?」當時我真不知道怎樣禱告。我決意乘小火輪先到水口,再坐小木船轉到建甌。我到了水口的旅程只用了很少的錢。當小火輪將要到的時候,我以為不該照我的意思禱告,并且若是不這樣做,結果將會好一點。所以我就向主說:「我現在不知道怎樣禱告,求你替我做。」我又說:「若是你不給我錢,請你預備一只費用便宜的船。」抵達水口時,很多小船的船夫來兜生意,其中一個只要七元,這价錢比我所預料的少得多,因為按規矩要多好几倍。我問船夫為什么要得這樣少,他說:「這只船已經有一個縣政府的人包去,我可以讓出后艙另外搭一個客人,所以我不在乎船費多少,但你要自己預備伙食。」我本來有十五元,在我給了同工五元,坐小火輪用了几角錢,小木船船費七元,伙食用了一元多之后,我到建甌還有一元三角。感謝主,贊美主,因祂的安排總是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