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八月五日

第 217 日

「但記這些事,是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儿子,并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20:31)
· · ·
有一次我在華南一間學院領會,遇見一位當了心理學教授的老同學,因此,在聚會未開始之前,我先去看看他,并向他說到基督。他很有禮貌的听我講了一會,便含笑的說:「對我講還是毫無用處的,因為我不相信有神。」翌日,當我第一堂聚會完畢后,令我十分惊奇的是,那站起來見證他已經得救的,竟然就是這位教授!事后,我趨前問他:「這是怎么發生的一回事?」他說:「昨天你离去后,我拿起你留給我的那本圣經,触目見到約翰福音第二章所記載的:次日(29節),再次日(35節),又次日(43節)。于是我自己在想,這位作者确實是知道他所說的是什么。他清楚看見了這一切,就如寫日記一樣。我便想,如果真有一位神,那我將怎么辦呢?我如果不信祂,我就是一個愚頑人。你曾告訴我,雖然我對神的存在有怀疑,但也可以向祂祈禱。于是我就跪下祈禱,我不知道我所盼望的是什么,但當我禱告時,我就知道是有一位神。至于我如何知道,我自己也不能解釋,我只是知道就是了!以后,那位親眼見過主的見證人——約翰的話語,便重新進入我的心里。我想既然有一位神,那么救主耶穌就必是祂的儿子——于是我便得救了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