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九月十九日

第 262 日

「二人在以哥念,同進猶太人的會堂,在那里講的叫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信的很多。」(徒14: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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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站起來講道了,听眾立即可以發覺我們是著重道理或生命。如果是注重道理,我們就永無風險。我們會小心翼翼謹守自己在道理綱目的范圍內,以求絕對的安全,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誤會:我們按邏輯次序擺出理由,而借著一個歸納的過程,達致在理論上是無懈可擊的結論。但如果我們是注重生命,我們宣講的方法就大有差別了。我們會不大關心那些技巧上的准确性,因為我們自己早已知道,在某些情況下,單憑道理絕不能維持我們。只要我們能夠將基督在祂那活潑的身位里擺在听眾面前,并讓听眾面對面的遇見祂,那我們便知道,我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。 我們要用所認識的基督來服事教會。職事是需要我在神面前看見一個東西,神叫這個東西新鮮的在我身上,叫我能夠把這個東西拿出去擺在教會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