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十月八日
第 281 日
「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(可12:4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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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們談論「清洁的錢」和「肮臟的錢」,但是在神的眼光中,一概稱為「不義的瑪門」。你只要問一問自己,錢引領你親近神,或使你离開神,那你就可以證明「不義的瑪門」這句話的真實性了。你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怎樣才能將這些服事撒但利益的錢,轉為建立神國度的用處呢?到底我們需要什么,才能切斷那連系該撒,和印上該撒肖像之錢的關系呢?
如果你的錢要從世界里出來,你自己也必須先從世界里出來。只是單單將錢奉獻到神的庫房里去,并不能改變你所奉獻之錢的性質。除非你的生命也和你的錢一同獻上,否則你的錢,也不能從撒但的國度里,被釋放到神的國度里去。保羅論及馬其頓的信徒如此說:「他們先把自己獻与主。」(林后8:5)今天談到金錢這一方面,撒但的資源好像是無限的,但在神手中那有效的現款,卻因著只有少數奉獻給主而受到限制。愿你將所賺到的每一塊錢,立即周轉為圣所里流通的貨幣,并要确實的把它從撒但的薄子里,轉移到神的賬目中。怎樣做呢?不要只將錢發出去,而要將你自己和它一同帶到神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