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十一月八日
第 312 日
「王女在宮里,極其榮華,她的衣服是用金線繡的。」(詩45: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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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婦要穿上那苦心精制的線繡結婚禮服,被帶到王的面前。有一件外衣是不需精制,是立時可得的恩賜,那就是公義的外袍。但新婦的服裝不僅是金的(金指一切都出乎神),并且是用「金線繡的」,意即必須很有耐心的將金線繡進衣料的編織里去。這豈不是在向我們指示,圣靈正在繼續不斷的,將各各他十字架的實際果效,織進她(新婦)的經歷里去,好叫基督的榮美,能夠從她身上顯示出來么?在此,她必須甘心樂意的与圣靈同工合作,「就如新婦妝飾整齊,等候丈夫。」(啟21:2)
什么叫做繡呢?意思就是本來是空白的,沒有東西的,后來用線把東西繡上,繡好之后,繡上去的東西和本來的東西就成為一個了。這就是說,神的靈做工在我們身上,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身上,這一個是繡的。繡不是一次的,乃是一針一線繡出來的。圣靈所繡的衣服,就是把基督組織在我們里面,要從我們身上彰顯基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