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十二月十八日
第 352 日
「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,叫你起來行走。」(徒3: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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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思想一下,彼得對坐在美門門口那位瘸腿的人所說的話:「奉耶穌基督的名。」很清楚的,再也沒有別的名,(當然彼得自己的名是毫無用處)能夠帶進那同樣戲劇性的果效。讓我給你一個簡單的例證:不久以前,我的一位同工寫信給我,要我寄一點錢給他。我讀完了他的信,按著他所要求的預備妥當,然后將那筆款交付信差。我這樣做,對嗎?對的,一定是對的。因那封信有我朋友的親筆簽名,這個簽名對我已經很足夠了。我是否應該還要查詢那信差的姓名,年齡、職業、籍貫等等,也許因著不滿意他的身份而打發他空手回去?不,絕對不,因他是奉我朋友的名前來的,而我則是尊重我朋友的名字。
神注視著祂那位在榮耀中的儿子,而不是注視我們這些在地上的人。祂尊重祂儿子的名字。那天在美門門口所發生的,完全是從耶穌這名字的效力所引致的。祂的仆人所以能夠与眾不同,乃是因為他們有權去運用這全能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