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的筵席 · 每日灵修

三月六日

第 65 日

「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。」(得3: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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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約書亞的日子直到基督降世的時候,所有以色列的子民都要保存他們的產業。所以到了禧年的時候,那些讓給別人的產業都要歸還給原來的物主。由于持續承受產業需要原來的業主有后嗣,所以律法規定,人死后遺下妻子而沒有儿子,他的近親便應該娶那寡婦,為死者有留后嗣。但拿俄米的遭遇比這個更悲慘。她既守寡又年老,已經不能再生育了。這樣,她已故丈夫的產業如何被贖回呢?她的媳婦路得雖然愿意,但她是一個外邦人,只有那位上了年紀的波阿斯才是能夠幫助拿俄米的近親。但波阿斯肯贖一個外邦人么?因路得的需要不單是要贖回田地,她還必須結婚。她必須將自己獻給波阿斯。 如果我們沒有將自己獻給神,救贖便成為一件空洞無益的事。波阿斯稱贊路得是很切當的,因為她沒有戀慕英俊而轉去跟從少年人,她要的是成全神的律法。我們只要稍看一下她的后代,就知道她實在是大獲賞賜了。凡奉獻給神的人,必得著丰富的報答。